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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工作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工作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疗休养的管理办法》(鲁会办〔2014〕11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山东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各市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劳模管理权限的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劳模管理服务部门。

四、 办理条件

申请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的省部级劳动模范

五、申请材料

1.市总工会盖章、劳模本人签字的报销参加省总工会劳模疗休养活动申请书(1份);  

2.路费单据(1份)。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邮寄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市级工会初步审核后,出具市总工会盖章的申请书,并邮寄至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3.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审核后,将路费转账至劳模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1-86075209


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工作服务指南 2020-09-28

一、事项名称

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工作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疗休养的管理办法》(鲁会办〔2014〕11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山东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各市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劳模管理权限的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劳模管理服务部门。

四、 办理条件

申请劳模疗休养活动路费报销的省部级劳动模范

五、申请材料

1.市总工会盖章、劳模本人签字的报销参加省总工会劳模疗休养活动申请书(1份);  

2.路费单据(1份)。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邮寄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市级工会初步审核后,出具市总工会盖章的申请书,并邮寄至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3.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审核后,将路费转账至劳模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1-8607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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