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按照省总统一安排,第三届“齐鲁工匠”推荐申报开始了。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标准条件
1、符合以下标准条件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工匠”:
具有优秀品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掌握高超技能,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领军作用,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公布为市级工匠的人选中择优推荐,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优先推荐。
2、往届“齐鲁工匠”获得者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大工匠”:
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
三、产生办法
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1.组织初审。根据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提出100名“齐鲁工匠”候选人、若干名“齐鲁大工匠”候选人。
2.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开展“背靠背”评审。同时,通过网络发布“齐鲁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发动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3.差额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8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20%),提出60名“齐鲁工匠”考察人选;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从“齐鲁大工匠”候选人中提出部分考察人选。在此基础上,组织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研究提出40名“齐鲁工匠”和10名“齐鲁大工匠”拟公示人选名单(“齐鲁大工匠”拟公示人选从“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考察人选中择优产生),并在《大众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名单。
欢迎我市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优秀职工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充分展现优秀技法和高超技艺,在工会组织的带领下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苦练本领、提升技能,精益求精、追求一流,为推进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按照省总统一安排,第三届“齐鲁工匠”推荐申报开始了。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标准条件
1、符合以下标准条件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工匠”:
具有优秀品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掌握高超技能,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领军作用,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公布为市级工匠的人选中择优推荐,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优先推荐。
2、往届“齐鲁工匠”获得者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大工匠”:
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
三、产生办法
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1.组织初审。根据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提出100名“齐鲁工匠”候选人、若干名“齐鲁大工匠”候选人。
2.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开展“背靠背”评审。同时,通过网络发布“齐鲁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发动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3.差额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8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20%),提出60名“齐鲁工匠”考察人选;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从“齐鲁大工匠”候选人中提出部分考察人选。在此基础上,组织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研究提出40名“齐鲁工匠”和10名“齐鲁大工匠”拟公示人选名单(“齐鲁大工匠”拟公示人选从“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考察人选中择优产生),并在《大众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名单。
欢迎我市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优秀职工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充分展现优秀技法和高超技艺,在工会组织的带领下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苦练本领、提升技能,精益求精、追求一流,为推进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